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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服务协议


重要提示

深圳市群蜂创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群蜂社")运营的非公开股权投融资平台和微信公众号、手机App客户端等其他平台,是一家为用户提供非公开股权投融资服务的互联网平台(“本平台”)。在您注册成为本平台用户前请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各条款,特别是其中所涉及的免除及限制平台责任的条款、对用户权利进行限制的条款等。请您审慎阅读并选择接受或不接受本协议。如您对协议有任何疑问,应向平台客服人员进行咨询。除非您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否则您无权使用平台于本协议项下所提供的服务。


当您按照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本协议并点击本协议下方的"我同意"或具有类似功能的按钮后,或您以其他平台允许的方式实际使用平台服务时,即视为您已完全同意并接受本协议,并愿受其约束,本协议即签署成立并生效。您承诺接受并遵守本协议的约定,届时您不应以未阅读本协议的内容或者未获得平台对您问询的解答等理由,主张本协议无效,或要求撤销本协议。


您使用本平台提供的平台服务时,应同时接受适用于本平台特定服务、活动等的准则、制度、条款和协议(以下统称为"其他条款");如果本协议与其他条款有不一致之处,则以其他条款为准。除本协议条款外,您同意遵守本平台的其他条款和/或其所不时发布的操作规则、管理制度。


在本平台已经注册的用户,按照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本协议并点击确认同意并接受本协议且受其约束的,获得本协议项下提及的平台服务的权限。


第1条 总则


1.1 本公司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其不时发布的操作规则、管理制度提供互联网非公开股权投融资平台服务("平台服务")。为获得平台服务,平台服务使用人("用户")应当基于对本协议全部内容的了解,在独立思考的基础上认可、同意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并按照页面上的提示完成全部的注册程序。用户在进行注册程序过程中点击"我同意"或具有类似功能的按钮,或者开始使用本公司资提供的平台服务即表示用户完全接受本协议、《风险揭示书》及本公司制定、发布的各项规则、制度、规范。


1.2 第1.1条所称的"平台服务"是指本公司基于本平台为用户提供的信息发布、需求对接等平台服务。本协议所称的"非公开股权投融资项目"是指创业企业(定义见下文)或创业企业股东(定义见下文)发布的)发布的关于向投资人(定义见下文)募集资金的融资活动。在本平台上发布的非公开股权投融资项目分为两类:(i)在由创业企业发布的非公开股权投融资项目中,投资人的投资款将最终用于购买创业企业新增的注册资本或新发行的股份;(ii)在由创业企业股东发布的非公开股权投融资项目中,投资人的投资款将最终用于购买创业企业股东已认缴的创业企业注册资本及相应股权。本协议所称的"非公开股权投融资项目信息"是指创业企业或创业企业股东发布的与非公开股权投融资项目相关的信息,该等信息包括领投人的拟投资金额、拟向跟投人募集的金额、创业企业估值、创业企业主营业务、管理团队以及募集资金的用途(在由创业企业股东发布的非公开股权投融资项目中,可不包括募集资金的用途,但应包括创业企业股东拟转让的股权数量及价格)等。


第2条 定义


2.1 平台:指群蜂社为参与非公开股权投资的投资人和用户提供服务的平台。平台可以委托第三方,负责对创业企业或者创业企业股东进行充分的商业、法律、财务等方面的尽职调查。


2.2 一般用户:签署本协议并在本平台上成功注册的用户为一般用户,一般用户有权在本平台上进行浏览信息(限定为只有创业企业、创业企业股东、投资人有权浏览的信息除外)、在线交流等活动。一般用户可以在提供本公司要求的信息或材料并经本公司审核通过后转变为创业企业、创业企业股东、投资人。


2.3 创业企业:签署本协议并申请成为创业企业的用户应当是依据中国法律有效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或其他合法组织。在通过本平台的相关页面签署《主页服务协议》,提交本公司要求的申请材料并获得本公司审核通过后,创业企业有权在本平台进行开设企业主页、发布非公开股权投融资项目信息、与投资人交流、洽谈等活动。创业企业在本平台上只能针对已经通过本公司审核的投资人发布非公开股权投融资项目信息,且创业企业不得在公共场所或通过公开方式或自行同时在其他从事非公开股权投融资业务的网站发布类似的非公开股权投融资项目信息。


2.4 创业企业股东:签署本协议并申请成为创业企业股东的用户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拥有充分的法定权利、权力和权限签署本协议,并且拥有充分的权利、权力和权限遵守和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申请成为创业企业股东的用户应当为创业企业的现有股东(为免歧义,在创业企业未设立之前,创业企业的发起人亦属于本协议定义的创业企业股东)。

在通过本平台的相关页面提交本公司要求的申请材料并获得本公司审核通过后,创业企业股东有权在本平台进行发布股权融资项目信息、与投资人交流、洽谈等活动。创业企业股东在本平台上只能针对已经通过本公司审核的投资人发布非公开股权投融资项目信息,且创业企业股东不得在公共场所或通过公开方式或自行同时在其他从事非公开股权投融资业务的网站发布类似的非公开股权投融资项目信息。


2.5 投资人:签署本协议并申请成为投资人的用户应当符合中国法律以及本公司制定并在本平台发布的制度、规则所规定的作为投资人进行非公开股权投资的相关资格要求。申请成为投资人的用户应在相关页面提交本公司要求的申请材料,本公司有权对用户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用户方有权作为投资人使用本公司提供的平台服务在线进行浏览非公开股权投融资项目信息、进行互联网非公开股权投资等活动。投资人知悉并理解,股权投资为风险投资,本公司、平台、创业企业及创业企业股东不对股权投资的本金和收益做任何承诺与保证,投资人根据自己的专业判断进行股权投资,自行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2.6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风暴、严重水灾、瘟疫、战争、暴乱、政府行为等事件。鉴于互联网的特殊性,黑客攻击、互联网连通中断或者系统故障等也属于不可抗力。


2.7 法律:指任何中国政府机关或监管机构发布的任何法律、法规、管理条例或部门规章、指令、通知、判决、法令或命令。就本协议而言,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的法律。


2.8 政府部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省和地方各级政府,包括所有有权管辖本协议当事人及与本协议所述事项有关活动的国家、省、市、县和其他行政级别的部、委、厅、局和派出机构。


2.9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本公司有权依据中国法律制定对创业企业、创业企业股东、投资人的审核标准。对于是否通过一般用户成为创业企业、创业企业股东、投资人的申请,本公司拥有最终解释权。


第3条 协议的生效


3.1 任何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民事主体在平台阅读本用户服务协议并注册成为本平台用户,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和规定。注册为一般用户的效力等同于一般用户或其授权代表亲自签署了纸质形式的本协议。本协议自用户在平台成功注册之日起在用户与群蜂社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


第4条 服务内容与费用


4.1 用户理解,本公司仅提供与平台服务相关的技术服务,主要包括发布非公开股权投融资项目信息、提供股权投融资交易管理服务、提供客户服务等,平台服务的具体内容由平台方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除非本协议另有其它明示规定,平台所推出的新产品、新功能、新服务,均受到本协议之规范。


4.2 为使用平台服务,用户必须自行配备上网所需设备(如个人电脑、手机、调制解调器或其他必备上网装置)及所需费用(如上网所支付的与此服务有关的电话费用、网络费用、手机费用等)。


4.3 当用户使用平台服务时,平台有权向用户收取包括但不限于平台服务费、交易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及收费时间请参见平台网站上不时发布的平台费用信息或公告,平台保留单方面制定及调整平台费用的权利。


用户在使用平台服务过程中可能需要向第三方(如支付机构等)支付一定的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可参见平台提示、由其双方自行约定或参见第三方网站相关页面。


4.4 作为投资人的用户使用本平台服务开展投资活动时,须阅读、确认或签订《投资风险提示书》和平台要求的其他协议和文件。


第5条 账户的安全和管理


5.1用户须对在其账户和密码下发生的所有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信息发布、在线点击同意或提交各类协议、网上续签协议或购买服务等)承担责任,并同意以下事项:


5.1.1 用户有义务不对其他任何方泄露账户或密码,不应将其账号、密码转让、出借或告知他人以供他人使用,亦不可使用其他任何方的账户或密码。因违反前述义务而造成自身或第三方损失的,用户应当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1.2 因黑客、病毒或用户的疏忽等非平台原因导致的用户账户遭第三方非法使用,群蜂社和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5.1.3 任何人使用用户账户和密码登陆后在平台的一切行为均被视为用户自身所为。用户账户操作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用户行为的有效证据,并由用户自身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5.1.4 冒用其他方账户及密码的,平台保留追究实际使用方连带责任的权利。


5.2 用户如发现第三方冒用或盗用用户账户及密码,或存在其他任何未经合法授权的情形,应立即以有效方式通知平台,要求平台采取相应行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用户自身承担。平台对用户请求采取的行动需要合理期限,群蜂社和平台对在采取行动前已经产生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用户的任何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5.3 用户决定不再使用其账户时,应首先清偿所有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服务费、管理费等),并向平台申请注销该用户账户。经平台审核同意后,用户账户方正式注销。用户注销账户后,仍应当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和其他规定履行相应义务。

用户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或终止或解散或另行终止其主体资格的,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权利义务由其合法继承方承担。若用户丧失全部或部分民事行为能力,群蜂社和平台或其授权的机构有权根据有效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生效的法院判决等)或其法定监护人或其财产托管人或合法继承方的指示处置与用户账户相关的款项。


5.4 用户账户的暂停、中断、部分终止不视为本协议的终止,用户仍应继续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有关义务。用户账户全部终止后,仍应当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和其他规定履行相应义务。


5.5 若用户使用其他平台账号注册平台账户,则应对账户所对应的第三方平台账号拥有合法的使用权。如用户因故对该第三方平台账号丧失使用权,平台可停止为用户账户提供服务。


第6条 服务的变更、中断或终止


6.1 平台服务的具体内容由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本公司有权对其提供的平台服务进行升级或其他调整。基于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或运行和交易安全的需要,平台可以限制、改变或暂时停止提供平台服务的部分功能或提供、增加新的功能。在任何功能减少、增加或者变化时,只要用户仍然使用平台的服务,表示用户即同意因该等功能减少、增加或者变化而带来/导致的本协议的变更和调整并受其约束。


6.2 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本公司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平台服务而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1)用户提供的任何资料不真实;

(2)用户提供的信息或产品侵害任何第三方或本公司知识产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或可能对第三方或本公司造成不利影响或侵害;

(3)用户违反本协议中规定的承诺与保证;

(4)用户违反中国法律、政策;

(5)用户的行为严重干扰本公司正常的运营活动。


用户应承担因上述行为而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本公司及其他任何第三方由此受到的损失(包括合理的追索费用)。


6.3 用户同意,基于互联网服务的特殊性,本平台不担保服务不会中断,也不担保服务的及时性和/或安全性。系统因相关状况无法正常运作,使本平台用户无法使用任何平台服务或使用任何平台服务时受到任何影响时,本平台对本平台用户或第三方不负任何责任,前述状况包括但不限于:


(1) 平台系统停机维护;

(2) 电信设备出现故障不能进行数据传输;

(3) 由于黑客攻击、网络供应商技术调整或故障、网站升级、银行方面的问题等原因而造成的平台服务中断或延迟;

(4) 因台风、地震、海啸、洪水、停电、战争、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平台系统障碍不能开展业务。


第7条 本公司的承诺与保证


7.1 本公司承诺并保证其是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一切必要的权利及能力订立本协议及履行或承担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


7.2 本公司承诺并保证运用本平台为用户提供本协议约定的平台服务,但不对以下事项作出担保、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1)用户利用本平台发布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及时性或有效性;

(2)用户的投资数额、投资收益以及投资交易的完成等事项。


除另有特殊说明外,本公司不以口头、书面或其他任何形式为用户提供任何投资信息或建议。


7.3 本公司承诺并保证依据自身既有条件和水平最大限度地维护本平台的系统稳定性,但不就通信中断、技术故障、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或其他任何超出本公司控制的原因向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


7.4 本公司承诺并保证若其违反上述承诺和保证而给用户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对用户因此而遭受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8条 群蜂社和平台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8.1 群蜂社和平台的权利:


8.1.1 在非公开股权投融资项目中,投资人、创业企业(或创业企业股东)在非公开股权投融资项目预热阶段汇入专用账户的投资款总额受限于非公开股权投融资服务协议的约定。若投资人、创业企业(或创业企业股东)在非公开股权投融资项目预热阶段汇入专用账户的投资款总额超出非公开股权投融资服务协议的限制,本公司有权按照投资人的风控信息及打款时间的先后顺序要求超出部分的投资款按照各自的打款金额退还给后打款的投资人。


8.1.2 创业企业(或创业企业股东)在本平台发布非公开股权投融资项目后,本公司有权选择:(1)要求该非公开股权投融资项目仅在本平台发布和募集资金;或(2)该非公开股权投融资项目在本平台发布后,基于与其他从事非公开股权投融资平台服务的平台公司的合作,将该非公开股权投融资项目同期在除本公司之外的非公开股权投融资平台发布或推广的,该等其他平台需在项目推广页面明确该项目为本平台项目,并且非公开股权投融资项目募集、开展等实质性程序应于本平台界面进行,前述除本公司之外的非公开股权投融资平台仅进行非公开股权投融资项目的发布或推广工作,除非该等平台公司已与本公司签订相关合作协议明确合作事项。对于前述事项,创业企业(或创业企业股东)无条件同意并予以积极配合。


8.1.3 一旦用户违反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规定、本协议或与平台签订的其他协议的约定,群蜂社和平台有权以任何方式通知群蜂社和平台的关联公司和其他合作机构,要求其对用户的权益采取限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中止、终止对用户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且在其经营或实际控制的任何平台公示用户的违约情况。


8.1.4 对于平台系统的服务内容、操作流程或收费标准,群蜂社和平台有权依据法律法规或行业的需要而进行调整。自调整方案在平台正式公告后,任何涉及收费或用户权利义务变更的服务调整方案,均立即生效,与此同时,公告内容构成对本协议的有效修改和补充。如用户不同意接受平台的调整内容,用户应当向平台申请终止相关服务,并立即停止使用平台提供的相关服务和有关功能。若用户继续使用平台提供的相关服务或相关功能,则被视为用户同意并接受有关调整。


8.1.5 为了平台系统或融资安全,平台无须在用户同意乃至知情的情况下,暂时停止、限制或改变平台的部分功能,或提供新的功能。


8.1.6 群蜂社和平台有权按照包括但不限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等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军事机关的要求而协助其对用户的账户及资金等进行查询、冻结或扣划等操作。


8.2 群蜂社和平台的义务:


8.2.1 受理申请的义务。对于用户申请的相关服务,平台应当尽快予以解答或向其提供查询渠道,及时受理申请并审查条件,如果符合规定,应为用户提供相应服务。


8.2.2 执行指令的义务。在平台系统正常运行的情况下:


(1)若用户请求某项交易服务,平台有义务及时准确地执行用户的交易指令;

(2)若服务结果与用户交易指令不符,平台有义务及时予以告知并纠正。前述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充值、提现、查询、清算等业务。


第9条 用户的承诺与保证


9.1 用户承诺并保证其是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民事主体,具有一切必要的权利及能力订立本协议及履行或承担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


9.2 用户承诺并保证其作为创业企业(或创业企业股东)提供或发布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的基本资料、非公开股权投融资项目信息等)是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有效的,符合中国法律以及本公司制定并在本平台发布的制度、规则的规定,不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遗漏。


9.3 用户承诺并保证,其作为领投人或跟投人具备进行非公开股权投资活动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并已经认真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公司在相关页面向其提供的《风险揭示书》的内容。


9.4 用户承诺并保证,其作为领投人或跟投人就其投资创业企业而支付的投资款来源合法,并且其有足够的能力支付投资款。用户同意,本平台有权按照包括但不限于司法机关和仲裁机构、行政机关、军事机关等有权机关的要求协助对用户的本平台账户及资金等进行查询、冻结或扣划等操作。


9.5 用户承诺并保证,其作为领投人或跟投人符合法律及本公司要求的资质条件,并承诺将依据本协议及其签署的与非公开股权投融资项目相关的其他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9.6 用户承诺并保证将依据自身判断对在本平台上进行的投融资活动作出独立的、审慎的决定,并保证依法、依约完成其通过使用本平台提供的平台服务而达成的各项交易。


9.7 用户理解并同意其通过本平台进行的任何投融资行为而产生的风险和损失将由其自身承担,本公司不对此负有或承担任何的责任,其无权要求本公司对其可能面临的风险和遭受的损失进行任何保证或赔偿。


9.8 用户承诺并保证将妥善保管其在本平台的账号和密码,并对通过其账号进行的所有活动承担责任;本公司有权将所有通过其账号进行的行为视同为用户的行为或经用户授权的行为。用户不应将其用户名、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如用户发现其用户名遭他人非法使用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况,应立即通知平台。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导致用户名、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9.9 用户承诺并保证遵守本协议以及其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关联方签署的其他协议的约定,并遵守本公司及本平台制定的其他制度、规则,维护本公司及本平台的正常运作及其公信力,不实施有损于本公司及本平台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未经本公司书面许可,通过本协议约定方式之外的途径进入本公司或本平台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或者使用本协议约定范围外的本公司或本平台的信息网络资源或服务;


(2)未经本公司书面许可,对本公司或本平台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功能或其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3)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4)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妨碍本公司及本平台正常运作、有损其公信力的行为。


9.10 用户承诺并保证其提供或发布的信息不存在以下情形:


(1)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诈骗、洗钱的;

(9)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0)其他含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禁止内容的;

(11)其他本平台有正当理由认为不适当的行为。


9.11 用户同意,若其违反上述承诺和保证而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用户将对本公司因此而遭受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9.12 用户同意,本公司依据非公开股权投融资服务协议及非公开股权融资项目相关的投资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协助提供相关服务的,本公司不再对提供服务过程中所涉及到的资金负有任何的保管责任与管理义务,亦不承担任何的风险。


第10条 责任范围及限制


10.1 群蜂社和平台仅对本协议中列明的责任范围负责。

10.2 用户从平台取得的建议、说明,仅作为用户决策的参考,不构成群蜂社和平台对服务的承诺和保证。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群蜂社和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10.3 若群蜂社和平台的业务合作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广告商和与本平台合作提供服务的单位)所提供的服务和内容未达到其承诺的或法律规定的标准,该业务合作单位自行负责,群蜂社和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若用户与群蜂社和平台的业务合作单位进行交易、沟通而遭受了任何性质的损失或损害,该合作单位自行负责,群蜂社和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10.4 基于互联网的特殊性,平台不担保服务不会中断,也不担保服务的及时性和安全性。若用户因之无法使用平台部分或全部服务的,群蜂社和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为了平台的正常运行,平台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平台进行停机维护,维护期间用户将无法使用部分或全部平台服务,由此对用户造成的损失,群蜂社和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所有上传、张贴、发送到平台的内容,群蜂社和平台均无保存义务,用户应自行备份。由于平台系统崩溃或无法正常使用、电信设备故障、网络故障、电力中断、计算机病毒等原因,导致用户在平台交易无法完成或丢失有关信息、记录等,群蜂社和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10.5 平台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的义务,但群蜂社和平台不承诺保本和最低收益。用户因市场风险、经营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风险而遭受损失的,群蜂社和平台不对用户的投资款损失和股权投资成功率等既存或预期利益的损失而承担任何责任。


10.6 平台所有与项目相关的信息均由用户提供。用户需要对其个人资料及其发布在平台上的其它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因注册信息虚假或者失效而引起的问题及其后果,群蜂社和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平台不对其用户发布在平台上的任何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获得及使用这些信息的用户应自行核实。用户公布的项目信息、项目动态、经验分享等仅代表其自身观点,不代表群蜂社和/平台的观点,不应成为其他用户做出任何投资或其他决定的唯一依据。用户应根据自身的判断决定是否进行交易。因为信息虚假或者失效而引起的问题及其后果,群蜂社和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10.7 用户需要对其在平台内的任何行为及后果负责,因为自身原因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群蜂社和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具体包括:


(1)用户自行选择公开自身信息或商业秘密的,群蜂社和平台不保证其他用户不使用、散播这些信息;

(2)用户自行选择公开发布创意、方案、商业计划的,群蜂社和平台有权为了营销等目的使用,并不保证不被他人剽窃、抄袭或使用;用户选择为保密的内容,群蜂社和平台不保证有权限阅读该信息的用户不使用、散播这些信息;

(3)用户在站内自发发起或组织的各类活动,群蜂社和平台不保证活动过程不发生风险和意外,不保证活动达到预期的效果;

(4)用户使用本平台链接的其他平台,群蜂社和平台不保证该链接内容不会对用户产生误导或者误解。


10.8 第三方以任何方式发布或投递欺诈性信息,诱导用户使之受到经济损失的,群蜂社和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10.9 由于软件漏洞或者受到黑客攻击而导致资料泄露,或者由于传输或数据遭到未获授权的窃取、存取或变造,群蜂社和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10.10 若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平台无法提供服务或履行其相关义务,群蜂社和平台将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由此给用户或者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如果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本协议履行不能或没有意义,平台有权延迟或终止提供服务或履行相关义务,并且群蜂社和平台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遭遇不可抗力后,平台将及时发布公告或通过其他方式通知用户,平台将采取适当措施和合理努力以终止不可抗力事件或减少其影响。


10.11 若因用户不正当使用平台服务、在平台上购买商品或类似服务、在平台上进行交易、非法使用服务、或用户传送的信息有所变动而导致自身或他人任何损害的,群蜂社和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无论该等损害是直接、间接、偶然、特殊或继起原因导致的。


10.12 用户经由平台使用、下载或取得任何资料,应由用户自行考量且自负风险。除非损害由群蜂社和平台的故意或重大过失所致,因资料的下载而导致的任何损害由用户自行承担。


10.13 对于平台向用户提供的下列服务的质量缺陷本身及其引发的任何损失,除非损害由群蜂社和平台的故意或重大过失所致,群蜂社和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1)平台向用户免费提供的各项网络服务;

(2)平台向用户赠送的任何产品或服务;

(3)平台提供的收费服务中附赠的各种服务。


第11条 知识产权保护


11.1 平台的所有相关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著作、图片、档案、资讯、资料、平台架构、标识(图标、图饰、图表)、色彩、界面设计、版面框架、编排方式、有关数据、印刷材料等,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相应的国际条约以及其他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保护,除涉及第三方授权的软件或技术外,群蜂社和平台或其他权利人享有上述知识产权未经群蜂社或平台或其他权利人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为任何营利性或非营利性的目的自行实施、利用、转让或许可任何第三方实施、利用、转让上述知识产权。


11.2 平台并不因用户将上述知识产权发布到平台中而对其拥有任何所有权。在用户将内容发布到平台后,用户将继续对内容享有权利,并且有权选择恰当的方式使用该等内容。如果用户在平台中或通过平台展示或发表任何内容,即表明该用户就此授予平台一个免费的、非独家的权利许可以使平台能够合法使用、修改、复制、展示、传播和出版此类内容,并授予本站许可其他用户免费的、非独家的通过本站和本服务,出于仅为自身且非商业化的目的,使用、修改、复制、展示、传播、衍生、展示和表现此类内容的权利。


11.3 用户未经平台的明确书面同意,不得对平台或其内容进行转售或商业利用;不得修改平台或其任何部分;不得以任何商业目的对本平台或其任何部分进行复制、复印、仿造、出售、转售、访问、或以其他方式加以利用;不得将平台或群蜂社及其关联公司的商标、标识或其他专有信息(包括图像、文字、网页设计或形式)据为己有;不得收集和利用产品目录、说明和价格;不得为其他商业利益而下载或拷贝账户信息或使用任何数据采集和摘录工具等。如有上述任何未经授权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平台知识产权的行为,平台有权根据本协议和法律规定采取进一步措施。


11.4 用户有义务保证对其在平台中或通过平台发布的内容拥有合法权利,用户在平台中或通过平台发布的内容不得侵犯任何人的肖像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及其他权利。如用户在平台中或通过平台发布的内容需要向其他任何方支付许可费或其它费用,全部费用由该用户承担。由于用户造成的任何来自第三方的纠纷,用户应自行解决并独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群蜂社和平台不负任何责任。


第12条 保密义务


12.1 本协议任何一方("接收方")应当对根据本协议获得的另一方("披露方")的任何信息("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本协议另行约定或披露方许可不得擅自将保密信息披露给第三方。


12.2 第12.1条所称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和本平台的技术秘密、资源,用户的基本资料、投资计划、非公开股权投融资项目信息,以及第三方授权用户向本公司提供的企业信息、经营计划、合同,但不包括以下信息:


(1)接收方已经独立开发的信息,并且该等信息是在接收方从披露方获悉该等信息之前独立开发的;

(2)接收方在从披露方获悉之前已经占有或了解的信息,并且就接收方所知接收方并不需要对该等信息承担任何具有约束力的保密义务;

(3)接收方在未违反其对披露方承担的任何义务的情况下从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4)其他并非由于接收方的过错而被公众所知的信息。


12.3 如果司法机构或政府机构要求接收方披露保密信息,接收方可以按要求披露,但应及时将该等情况通知披露方,且披露的保密信息不得超出司法机构或政府机构要求的范围。


12.4 为执行本协议,接收方可按需要合理地向其雇员、专业顾问或代理人披露有关保密信息,接收方须确保和促使其雇员、专业顾问或代理人遵守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


12.5 为依约提供平台服务之目的,本公司有权使用用户提供的信息,包括保密信息。


12.6 如接收方因违反本协议第12条规定的保密义务给披露方造成损失的,接收方应对披露方进行赔偿。


第13条 风险提示


13.1用户承诺并保证已认真阅读本协议及《投资风险提示书》(“附件”)的相关条款并理解以上所揭示的所有风险,且愿意承担投资风险给其造成的任何损失,群蜂社和平台不对用户的投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第14条 国际使用之特别警告


14.1用户已了解国际互联网的无国界性,注意到来自国外的网络风险。用户因此而遭受的损失,群蜂社和平台概不负责。


14.2用户亦特别同意遵守有关从中国或用户所在国家或地区输出信息所可能涉及、适用的全部法律法规。


14.3对于因用户行为而导致的其他法域对平台的制裁,群蜂社和平台保留向相关用户追偿的权利。


第15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5.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应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并依其解释。


15.2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若出现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任何争议无法在

争议发生后十五天内通过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解决。


15.3 在诉讼期间,除有争议的事项外,本协议应继续执行。


第16条 违约责任


16.1 若用户实行了以下违约行为,平台有权基于单方独立判断,在其认为可能发生危害交易安全等情形时,不经通知而先行暂停、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服务,将注册资料部分或全部移除或删除,且群蜂社和平台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前述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用户提供的个人资料或商业资料并非真实有效且已经影响到平台为其提供服务;

(2)用户账户涉嫌洗钱、非法集资、传销或其他足以使平台身陷重大法律风险的情形;

(3)用户未按规定向平台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4)用户侵犯平台或他人的知识产权;

(5)用户账户已连续三年内未实际使用;

(6)平台发现的用户违反法律或/和本协议规定或/和平台各类规则及原则的可能性的行为;

(7)平台发现的用户其他影响交易安全的行为。


16.2 用户违反本协议条款,或用户侵害他人任何权利因而衍生或导致任何第三人对平台提出任何索赔或请求的,用户应赔偿平台,使其免受损害(包括合理的律师费),并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


16.3 用户违反根据本协议其应当承担的义务,平台有权作出独立判断并采取暂停或关闭用户账户等措施,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同时用户应当向群蜂社、平台或者其他受损害第三方进行赔偿。


16.4 协议一方不履行协议义务或者履行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其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协议一方因另一方违反协议受到损失的,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守约方有权就其因违约行为所受的损失要求违约方进行赔偿。


16.5 对于协议一方的任何违约行为,其他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要求补救。除非违约方采取及时、充分的补救措施,否则要求补救的守约方有权就其所受的损失要求违约方赔偿。


第17条 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17.1 平台有权根据需要变更本协议服务条款。一旦服务条款发生变更,平台将会在平台上发布公告。用户须随时关注平台上的公告,一旦发生争议,以最新的服务条款为准。用户如果不同意服务条款的变更内容,可以随时终止使用平台的服务。用户如果继续使用平台服务,则视为其已接受服务条款的变动。


17.2 用户有权变更或终止接受平台提供的服务,但须根据本协议及平台公布的相关业务规则规定的流程,向平台提出有关申请。用户在得到平台的批准后,可变更或终止接受平台提供的服务。用户终止接受服务前,应偿清所有应付款项及欠款。用户自行终止使用有关服务的,已缴纳款项不再退还。


17.3 平台保留随时修改其服务体系和价格而无需通知用户的权利。除非另有约定,潜在用户与本平台尚未生效的任何约定将以新服务体系和价格为准。


17.4 用户不遵守法律、本协议或平台相关业务规则(包括对本协议和业务规则不时的修改),或存在其它损害平台利益的行为时,平台无需任何事先通知,即有权根据本协议或法律规定单方面终止并解除本协议,并终止对用户提供服务,且不对用户进行任何补偿或赔偿。如群蜂社和平台因此遭受损失的,用户应负相应赔偿责任。


17.5 若用户连续三年未使用其账户任何服务,平台有权终止该用户对部分或全部服务的使用。若平台终止用户使用其全部服务,则自该终止之日起,本协议终止。


17.6 如用户根据第17.2条的规定自行删除内容、关闭账户、停止浏览而终止使用所有平台服务,经本平台审核通过后,本协议终止,否则本协议将一直有效。


17.7本协议终止之后:


(1)群蜂社和平台没有义务传送任何未处理的信息或未完成的服务给原用户或第三方;

(2)本协议相关免责条款、知识产权条款、保密条款以及原用户根据本协议或其他协议尚未履行完毕的义务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3)平台有权保有、移除或删除原用户在本平台中留存的内容和信息。


第18条 通知


18.1 所有发给用户的通知,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和其他协议相关条款的修改、服务变更、或其它重要事件的通知,可以通过下列方式之一送达:


(1)常规信件;

(2)传真;

(3)电子邮件;

(4)平台公示;

(5)平台站内消息;

(6)手机短信;

(7)其他。


18.2 在通过邮资预付的挂号邮件或快递发出的情况下,通知于发送后三(3)日视为送达;以传真发送的情况下,通知于发件人传真机记录传输确认时视为送达。


18.3 若平台采用第18.1条的方式发送了相关通知,用户不得以未收到或未阅读该等通知信息为由主张通知未得以送达。


18.4 如因信息传输迟延等或其他非本平台的原因导致用户未能及时收到该等通知的,群蜂社和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19条 附则与其他声明


19.1 协议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所涉及的税项和费用,按照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


19.2 本协议取代了双方就本协议之前所达成的任何口头协议、谅解或备忘录。本协议项下的条款和附件构成各方完整和有约束力的义务。协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正文条款、各方就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协商一致签署的补充协议或确认函以及平台已经发布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所有条款和规则均为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本平台的其他规则和协议与本协议有冲突,则应以本协议为准。


19.3 倘若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规定因任何原因变得无效、不合法或不可强制执行,平台有权以尽可能接近各方意图的、能够保留本协议追求的经济目的的、有效的新条款替代该条款。本协议其余条款或规定的效力将继续有效。


19.4 对模棱两可的条文都应作出不利于起草方的一般解释规则不适用于解释本协议或解释本协议的任何附件或修改。群蜂社和平台对本协议拥有最终的解释权。


19.5 任何一方未能或延迟行使和/或享受其根据本协议享有的权利和/或利益,不应视为对该等权利和/或利益的放弃,且对该等权利和/或利益的部分行使不应妨碍未来对此等权利和/或利益的行使。


19.6 本协议不涉及用户之间因平台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用户之间应根据各自签订的电子法律文本享有和/或放弃相应的权利,承担和/或豁免相应的义务。除本协议另有规定以外或司法机关要求以外,群蜂社和平台无义务为用户之间的纠纷及争议提供资料。

19.7本协议部分条款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其他条款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