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股东对外转让股权不再需要其他股东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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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股东对外转让股权不再需要其他股东同意



大家好,我是欧巴蔡。今天继续讲一下已经通过即将在2024年7月1日生效的新公司法。这次新公司法的修订内容大概有1/4,是挺多的。今天我们讲一点,也是跟我们创业和投资创业密切相关的,关于股东转让股权的问题。


我们知道公司有两种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很多人分不清他们的区别,因为他们很多的规则是差不多的。而我的理解,他们之间有一个基本的法理差异,就是:有限责任公司是一个以人和钱为合作对象的组织,也就是说,我跟你合作开一家公司,我既认这个人出的钱,也认这个人。不一定你能出钱,我就愿意与你合股。而股份公司,是认钱不认人。


所以基于这样的一个基本法理。原来公司法下,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股权,不需要任何人同意。因为股东都还是那些股东,只是谁出钱多一点,谁出少一点而已。但,如果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那如果有人不同意没通过,怎么办?那么不同意那几个股东就同样的价格把股权接了。如果又不愿意接,又不同意这个股东对外转让股权,那么不好意思,你的不同意无效。


所以,原来公司法规定“要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这一个前置程序,本来就是多此一举。新的公司法把这一点取消了。实际上是务实的。因为如果老股东本来就有优先受让股权的权利。如果他要行使优先购买权,不想跟其他人合股,他行使优先购买权就完了。如果他不行使这个权利,自然就等于同意对外转让股权,因为你不买,你不同意也没用啊。因此新公司法下,如果股东要对外转让股权,只要通知其他老股东,告知他们你转让的对象和价格,付款期限的信息就可以,以及询问他们是否行使优先受让权。行使,那就转给他们,不行使,就转给外人。他们无权阻挠。这更有助于保护大小股东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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